广东: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将开展万余项减排项目
发布时间:2023-07-05 来源:中国建材信息总网
摘要:
为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,以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近日,广东省发布臭氧污染防治(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)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。
为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,以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近日,广东省发布臭氧污染防治(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)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。
实施方案明确,广东将聚焦氮氧化物(NOx)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协同减排,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,在钢铁、水泥、玻璃、铝压延及钢压延加工业、石化与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12600余项减排项目,加大VOCs和NOx减排力度。到2025年,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。
其中,水泥行业工作目标为:新建(含搬迁)水泥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。2025年年底前,全省水泥(熟料)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。
实施方案要求,水泥超低排放应涵盖所有生产环节(破碎、配料、回转窑煅烧、烘干、水泥粉磨、水泥制品加工,以及大宗物料产品存储运输),鼓励NOx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/立方米(mg/m3),同步建设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管理。 玻璃行业工作目标为:以玻璃制造、玻璃制品制造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企业为重点,推动玻璃企业实施深度治理,降低NOx排放浓度。
实施方案要求,玻璃制造项目可对标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》(2020年修订版)中玻璃企业绩效A级排放限值(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5mg/m3、50mg/m3、200mg/m3)要求开展深度治理。对于通过深度治理达到上述排放限值的玻璃行业企业,鼓励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玻璃制造、玻璃制品制造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等项目申报纳入中央和省级项目库,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。鼓励玻璃制造项目使用分级燃烧、纯氧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减少熔窑废气NOx初始浓度。